116年度原住民族傳統技藝及文化人才培育補助計畫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轉知原民會辦理「116年度原住民族傳統技藝及文化人才培育補助計畫」' 一、實施期程:自116年1月1日至116年11月30日止(視執行單 位期程辦理)。 四、補助對象:原住民及原住民團體。 二、補助計畫類別: (一)原住民族傳統建築建造或修復:為承襲祖先的山林智 慧,以就地取材方式,建造或修復如:原住民族竹屋 木屋、石板屋…等傳統建築。 (二)原住民族傳統造船技術復振:為承襲祖先的海洋文化, 利用傳統素材建造如:獨木舟、竹筏帆船及拼板舟等船 舶,最後並經實地航行測試完成。 (三)原住民族傳統祭儀文化傳習:以傳統文化規範選任學習 者,經部落巫師或祭師親自指導,實際參與並傳習如: 邵族lus’an祖靈祭、賽夏族祈天祭(’Oemowaz ka kawas)及排灣族masalut / masuvaqu 小米收穫祭等傳 統儀式。 (四)原住民族傳統工藝,補助內容如下: 1、編織類:如-苧麻編織、棕櫚纖維編織、香蕉絲編織、 竹籐編、竹編等。 2、製陶類。 3、雕刻類。 4、金屬工藝類。 5、其他類:如-拍刺、揉皮技術等原住民族傳統工藝。 三、補助額度: (一)原住民族傳統家屋修復:以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為 補助上限。 (二)原住民族傳統造船技術:以50萬元為補助上限。 (三)原住民族傳統祭儀文化:以30萬元為補助上限。 (四)原住民族傳統工藝:以30萬元為補助上限。 有任何問題,請洽該單位科員賴文渝 連絡電話:02-8995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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