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第2學期托育補助自115年2月26日起受理申請至115年5月20日止
本補助由收托機構提出申請,請家長準備相關資料逕送機構申請 一、依據臺北市原住民托育及協力照顧補助要點第5點辦理。 二、本年度採線上方式申請,請備妥資料至「臺北市政府台北服務通」申請(網址:https://service.taipei/case-detail/BE028),申請細節請參閱公告及附件。收托機構完成線上申請,請將申請資料掃瞄上傳至臺北服務通即可,毋須再將紙本申請資料送至區公所,審理之應備文件如下: (一)申領清冊(附件一)(機構填寫)。 (二)匯款帳戶資料(附件二)(機構填寫) (三)新式申請表 (附件三)(家長填寫)及申請表內檢附資料。 (四)就讀公幼2至未滿5歲中班(含)以下需檢附申請家長帳戶影本如無法提供申請人或申請兒童帳戶,則須檢附「協力照顧補助同意匯入他人帳戶切結書」(附件四)(家長填寫)。 三、補助對象: (一)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國民小學以下兒童。 (二)兒童及父母一方須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 (三)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本市114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二倍者(41,488元以下)。 (四)實際就托於本市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保母)、托育家園或托嬰中心、公、私立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四、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由收托機構進行線上申請(網址:https://service.taipei/case-detail/BE028),請備齊本公告第一點(四)所需資料,於系統填寫申請並上傳申請資料電子檔。 五、申請期限: 114學年第2學期:115年2月26日至115年5月20日止。 六、補充說明: (一)符合本府或其他政府同性質之補助者,應優先申請該項補助。 (二)前項優先申請之補助核准金額未達本補助之最高額度者,得申請補助差額。 (三)依據本要點第5點之規定,採每年公告計畫及相關資料請自行下載,並注意每學期之申請期限。 七、服務窗口: 請洽各區公所之原住民服務員或本會承辦人崔小姐,洽詢電話1999轉2017或02-2720-8889分機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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