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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亡

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四個月以上之原住民,遭受天然災害以外之意外傷害,且並非由疾病引 起之外來突發事故致其身體殘廢或死亡者。

二、扶助項目:

(一) 意外死亡者:核發慰問金新臺幣十萬元整。

(二) 意外殘廢者:依其殘廢程度核發慰問金,最高台幣十萬元整,相關項目不得重複申領,其殘廢事項及核發慰問金額標準如附表(附件一)。

服務窗口:

1、請洽各區公所之原住民服務員或本會承辦人伍先生,洽詢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17。

2、各區公所原住民服務員電話如下:

松山區8787-8787#828文山區2936-5522#211北投區2891-2105#223
中正區2341-6721#256南港區2783-1343#870信義區2723-9777#856
大同區2597-5323#615內湖區2792-5828#268大安區2351-1711#8201
萬華區2306-4468#113士林區2882-6200#6015中山區2503-1369#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