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申請經濟弱勢原住民家庭建購補助
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15萬元整。
申請方式:向本市12區公所原住民服務臺申請或經由網路本市大平臺線上申請。
檢具文件:
(1)申請人戶籍資料(需註記原住民身分)。但本府原民會得經由戶政相關系統查詢或已有相關資料足以證明者除外。
(2)全戶最新各類歸戶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
(3)修繕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無法提出建物登記謄本證明其房屋所有權者,得以房屋稅籍或檢附水電繳款收據。
(4)修繕項目位置照片(每處一張)。
(5)設施設備改善所需之工程、材料、工資等估價單。
(6)最近五年未獲政府其他住宅補助切結書。
(7)領據收據及申請人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
(8)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