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及對象:
一、原住民健康檢查:
1、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
2、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且具原住民身分者。
3、符合「臺北市政府原住民婦女扶助自治條例」第三條規定扶助者。
二、保健推廣教育:本市原住民。
前項符合健康檢查者,由聯合及萬芳醫院將資料傳送至本會,本會將通知該區公所協助通知申請人及追蹤等事宜。
實施期間:
至當年度11月30日止,於申請期間年度預算額度用罊時由本會公告並辦理後續申請之後補相關事宜。
服務內容:
1、申請人直接洽本市市立聯合醫院、萬芳醫院之健檢服務中心預約檢查日期,醫院提供健康檢查、健康諮詢、輔導、轉介及進一步之檢查治療服務。
2、費用由本會直接撥入醫院,1年以1次為限。
健康檢查應備證件:
1、註記原住民身份之戶籍資料。
2、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原住民婦女證明文件(如福利資格識別文書、本會特殊境遇原住民婦女核定函影本)。
服務窗口:
市立聯合醫院(仁愛、忠孝、中興、和平、婦幼、陽明院區)及萬芳醫院健檢中心,或請洽各區公所之原住民服務員、12區健康服務中心及本會承辦人伍先生,洽詢電話02-2720-8889分機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