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托育補助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因請假、停課及停托繳還補助款作業事宜
主旨: 有關本會辦理原住民托育暨協力照顧補助,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因請假、停課及停托繳還補助款,說明如下:
一、原依臺北市原住民托育暨協力照顧補助要點(以下稱本要點)」第七點(五)規定略以「兒童於原核定補助期間內中途停托、轉托或請假連續達七日(不含例假日)以上」本會應撤銷或廢止原核准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追回已撥付之全部或一部補助。
二、惟本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並體察家長照顧辛勞,自5月1日起於疫情期間「學童因疫情相關事由請假連續達七日(不含例假日)以上,得免依本要第第七點規定繳還補助款」。倘因機構(學校)全面停課(托)連續達七日者則仍應前述規定辦理。
三、服務窗口:本會承辦人朱先生,洽詢電話1999轉2017或02-2720-6001分機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