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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第2學期托育補助因疫請三級警戒停托、課期間連續達7日以上辦理退款作業事宜

主旨:有關109學年度第2學期「臺北市原住民托育補助」因疫情停托、課導致溢領本會補助一案,惠請各收托機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原住民托育暨協力照顧補助要點」辦理。
二、依前揭要點規定,收托兒童於原核定補助期間內停托連續達七日(不含例假日),應退還補助款。爰請各收托機構及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 無就托事實且無替代方案(例如線上課程):退還停托期間本會核定補助款。
(二) 提供部分天數就托或替代方案:
1.依停托、課天數達7天以上者(不含例假日):屬整月停托者,當月補助全額退還;當月停托未足月者,依比例退還(計算方式:以[本會當月補助金額/30天]*停托天數)。
2.另提供替代方案所收費用少於本會當月補助額度者,則須將差額退還本會。如替代方案未收費者,則需退還停托期間補助款。
(三)疫情期間持續就托或教學替代方案達本會每月補助金額:不須退款。
三、本次退還補助金額請參考退還補助金額參考表(附件)並填報退款通知單(附件2),於110年8月15日前郵寄至本會,並請於8月20日前完成匯款。如三級警戒期間持續就托且無須退款者,仍請回復本會。
四、本會帳戶【戶名: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保管款、帳號:16020103900008、銀行代號0122102(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
五、本次退款作業事宜,本會同步公告於本會網站最新消息及托育服務專區。
六、檢附退款通知單及退費參考表各1份。
七、服務窗口:本會承辦人黃小姐、楊先生,洽詢電話1999轉2017或02-2720-6001分機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