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第八屆第6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第8屆第6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01年2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整
地點:本會會議室
主席:楊馨怡 主任委員 記錄:劉喬筠
出(列)席人員
一、出席人員:


柯伊諾.
拉斌委員

林委員照玉

陳委員玉芝

王委員永雄

陳委員啟川

南委員得雄 請假

樟委員丁鳳

海樹兒.
犮剌拉菲委員

鄭委員甄姿

黃委員淑萱 請假

李委員子寧

杜委員珞琳 請假

周委員幸儀

林委員瑞華

連城委員

李委員明政 請假

汪委員雅康 請假

王委員雅萍 請假

林委員春鳳

二、列席人員:


主任秘書

賴慧貞

綜合企劃組

經濟建設組

李菊妹

社會福利組

陳麗年

教育文化組

陳思穎

易君強

秘 書

劉喬筠


壹、主席致詞:略
貳、確認第8屆5次會議紀錄:准予備查
參、前次會議決議事項及主席裁(指)示事項執行情形


項次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主席裁示

1

俾利原鄉至都會區的鄉親能儘速適應都市生活,請綜合企劃組研議,提供網路資源協助鄉親運用福利等措施,並積極鼓勵民間社團廣設網頁及平台。

  1. 請綜合企劃組依柯伊諾.拉斌委員建議,積極鼓勵本市原住民社團連結本會網站,俾使訊息快速傳遞及宣導。
  2. 本案持續列管。

2

針對本市原住民教育輔導團及幼兒課程教學,請教育文化組與本府教育局後續進行研商。

有關本案請教育文化組於下次委員會議進行報告及說明,並賡續辦理。

肆、報告事項:100年推行族語家庭執行情形報告案,報請公鑒
林委員春?:

  1. 建議可於每次委員會議或其他會議開始進行時以族語問候,並將原民會營造學習環境以行動出發,有助於工作同仁發揮創意的學習氣氛與工作環境。
  2. 針對族語家庭的學習,應將執行面上具體化,並呈現成效評核指標。

柯伊諾.拉斌委員:

  1. 有關族語訪視員進行訪視相關工作時,訪視員應先行瞭解家庭狀況,再進行訪視較為妥善,避免造成訪視家庭遭受排斥。
  2. 有關「族語家庭推動工作手冊」,應編列生活日常用語,俾利落實族語家庭化。

王委員永雄:有關全國第三屆原住民族語言戲劇競賽,因逢補上班、上課日,參賽選手反應因工作之故需請假參賽,原民會應建議主辦單位研議另擇假日辦理。
主席裁示:
一、為讓工作同仁一同參與學習族語,請綜合企劃組納入並規劃營造族語之學習環境。
二、有關族語訪視員的任務和功能,本會界定在於紀錄學習及推動的歷程,本(101)年度原民會將進行訪視員訓練及各項會議或活動之參與,以保持密切的合作,另也和族語老師同步執行。
三、就各委員所提意見,請業務單位於族語家庭推動細節面上更加精緻及執行,並具體執行更加明顯之呈現。
四、有關全國第三屆原住民族語言戲劇競賽參賽日期3月3日值補行上班日,請教育文化組就王委員永雄委員所提建議,儘速行文至主辦單位建議擇期,俾利參賽選手皆可順利參加。
五、洽悉。

伍、提案討論
案由一、建議修訂臺北花博公園風味館場地費之收取方式,降低場地費百分比以協助原住民族產業推廣,提請討論。
鄭委員甄姿:有關文化創意推動部分,原民會要考量銷售過程機制外,原民風味館非全商品展售,另一方面也是文化推展之場域,建議讓非原住民展現原住民文化於生活面上(如營造社交場合,將原住民文化設計於活動中呈現),俾達行銷宣傳推展原民風味館之特色。
王委員永雄:有關原民風味館透過行銷宣傳(如林口霧社街),營造原住民文化原素,俾可吸引人群入館。
柯伊諾.拉斌委員:為活絡原民風味館,建議原民會辦理原住民文化護照,
由學校或語言巢、社團等參與,以傳遞文化的概念方式
進行。
主席裁示:依照業務單位擬處理意見辦理,並朝降低場地費收取標準研議
其可能性。

陸、臨時動議
第一案、有關「凱達格蘭文化館經營管理研究案」,原民會將如何進行?(提案人:李委員子寧)暨該館週邊環境應改善外觀印象設施,俾利吸引遊客前往入館之意願;另建議成立專業任務編組,以提供諮詢建議。(鄭委員甄姿)
教育文化組陳思穎組長說明:凱達格蘭文化館委託研究案,原規劃朝委託經營研究案辦理,惟因經費預算僅為新臺幣10%萬元整,故修正擬透過專業團隊進行國內外文博(物)館經營管理文獻回顧及調查,提供本會凱達格蘭文化館未來經營建議。

主席裁示:

  1. 有關「凱達格蘭文化館經營管理研究案」,請教育文化組下次委員會議列報告案。另針對該館改善外觀印象設施一案,將於本(101)年度以小額採購方式進行或編列102年預算執行改善工程計畫。並請後續研議有關專業任務編組事宜。
  2. 針對臺北市都市原住民生活發展方案委託研究計畫,請綜合企劃組下次委員會議列報告案。

第二案、針對社會福利組「性侵被害人保護扶助」人次眾多,原民會應調查清楚;另建議加強宣導預防工作。(林委員瑞華)
主席裁示:有關社會福利組於會後就本府社會局提供之統計報表應列期限及重新檢視、查明數據,俾利本會掌握正確數據,俾利日後供各委員參閱。另請針對救助福利(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保護扶助及特殊境遇家庭等)現況說明,請社會福利組下次委員會議列報告案
第三案、有關本市第三屆娜魯灣文化節系列活動之產業推廣,建議規劃辦理天數及內容,俾利提高鄉親參加之意願。以及「風起原湧101原住民樂舞嘉年華」應規劃於原民風味館進行演出,建議透過樂舞傳達原住民族之文化與藝術內涵,以吸引遊客入館及促進消費。(王委員永雄)
主席裁示:有關本市第三屆娜魯灣文化節(草案)(含風起原湧101原住民樂舞嘉年華),請教育文化組下次委員會議列報告案。。

散會:12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