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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第2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第9屆第2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02年8月29日(星期四)10時
地點:本會會議室
主席:楊馨怡 主任委員                           記錄:宋淑梅             
出(列)席人員

一、 出席人員:(應到21人,實到15人,請假6人)
 
林委員照玉 高委員碧霞 樟委員丁鳳 李委員明政
杜委員珞琳 周委員幸儀 馬委員月琴 林委員瑞華
莊委員作合 汪委員雅康 連城委員 潘委員淳卿
督溪.嗨岱委員 陳委員玉芝 海樹兒‧犮剌拉菲委員  
石委員慶龍 (請假) 南委員得雄 (請假) 李委員子寧 (請假) 王委員雅萍 (請假)
王委員永雄 (請假) 柯委員菊華 (請假)  
二、 列席人員:
 
主任秘書 賴慧貞 專門委員兼綜合企劃組長 李菊妹 經濟建設組長 陳子晴
教育文化組 組長 陳思穎 社會福利組社工員 全淑娟    
   
  壹、 主席致詞:略
  貳、 本會102年7月2日第9屆第1次委員會議紀錄確認:洽悉
  參、 情形前次會議決議事項及主席裁(指)示事項執行情形
 
項次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主席裁示
1 下次委員會議進行民族教育專案報告。 本案解除列管。
2 下次委員會議由教文組針對第4屆娜魯灣文化節進行專案報告。
3 有關部大及娜魯灣文化節相關簡章資料於會後提供委員參考
   
肆、  
  一、 有關推動籌設原住民族教育任務編組案
  陳委員玉芝:
    (一) 本報告案書面資料未提供簡報內容,建議日後將簡報內容納入書面資料供參。
    (二) 8月9-12日參加本會辦理之族語說一夏-文化活力營排灣營,活動內容深具豐富的文化意義與內涵,獲得參與學生熱烈回響,建議原民會應持續推動並積極規劃14族之可行性。
    (三) 10月12日預定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戲劇競賽,建議提早宣傳周知,俾利參賽隊伍及早準備,也期許本市今年再度獲得優異成績。
    (四) 上周召開「籌設臺北市原住民族教育任務編組事宜」研商會議,該會議已取得初步共識,目前仍在積極整合各方意見,俾落實民族教育之推動。
    (五) 8月28日(三)辦理本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自我評鑑會議,會議資料整理情形不佳,內容尚顯薄弱,建議原民會多加指導。
     
  林委員照玉:
    本市學校仍常有族語教師甄聘之困難,本會應主動給予協助;另考取執照之教師因缺乏教學經驗,可與語言巢結合,提供適時之協助。
     
  杜委員珞琳:
    教育本由教育局為主管權責單位,前曾多次反映應統整本市原住民學生概況一覽表(含班級、族群、人數等),以利本市原住民族語教師有效推廣原住民族語言學習。此外,教育局與原民會應維持密切橫向聯繫溝通,暢通族語教師進入校園的管道,以落實母語推廣工作。
     
  李委員明政:
    有關本市國小及國中學生學習原住民語之人數差異甚大,應查明資料統計時間是否有誤差。
     
  汪委員雅康:
    (一) 本次報告僅呈現本會投入成本及學生參與情形,看不到實際效益為何,建議可多分享學生學習之成果,如本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所開設之課程,後續應持續追蹤以瞭解產出之效益;另推動樂齡文化福利服務方案亦應建構完整之紀錄(如影像紀錄)。
    (二) 依據教育局提供之數據「本市原住民語實際修習之國小及國中學生數為1,578人」,本會是否提供繼續深造之機會或訂定鼓勵繼續學習之機制。
     
  督溪.嗨岱委員:  
    本市原住民族語教師目前尚無賽德克族師資,請原民會建議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今年辦理成人族語認證,俾利學生學習族語。
     
  高委員碧霞:
    本人目前擔任臺北廣播電臺主持工作,與本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合作,固定於每周一下午分享開課訊息。原民會若有活動訊息需要發布,可利用廣播電臺進行活動宣傳。
     
  海樹兒‧犮剌拉菲委員:
    (一) 請教育文化組補充說明目前任務編組籌設進度及103年推動國、高中原住民文化社團補助之具體作法。
    (二) 前曾擔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評鑑原住民族部落大學評鑑委員,除資料整理與呈現為主要評鑑內容外,另提供相關建議參考:
    1. 部落大學應著重空間設計、佈置之原味情境。
    2.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評鑑會議前,可先行辦理模擬評鑑,亦可邀請原民會委員擔任評鑑委員。
    3. 其他縣市部落大學會於考評當日規劃表演活動展現士氣,本市亦可藉由氣勢或報告方式展現活力與內涵,善用各種方式呈現本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之實力。
     
  馬委員月琴:
    (一) 前曾從事多年幼教工作,可提供相關經驗協助推展樂齡文化福利服務方案,建議原民會提供上課一覽表供參。
    (二) 96年曾經辦理鄉土文化講座課程,至本市各校分享及推廣原住民文化,建議原民會重新規劃及安排,以有效推廣原住民教育。
     
  二、 2013臺北市第4屆娜魯灣文化節規劃暨籌辦情形
  馬委員月琴:
    為協助於原住民族電視臺宣傳,會後請提供受訪者及時 間,俾利安排專訪。
     
  林委員照玉:
    行銷宣傳「報紙」建議納入原民報、原聲報。
     
  汪委員雅康:
    行銷宣傳尚顯不足,應善用本府資源(臺北廣播電臺)以提增活動知曉度。
     
  高委員碧霞:
    為協助於臺北廣播電臺宣傳,會後請提供90字託播稿。
     
  潘委員純卿:
    原住民族人大多信仰基督教,建議將活動文宣資料分享予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請總會透過教會力量協助宣傳。
     
  主席裁示:
    (一) 請各業務組就各委員所提建議及意見列入未來施政之參考。
    (二) 有關任務編組籌設進度及103年推動國、高中原住民文化社團補助之具體作法納入下次委員會議書面資料。
    (三) 會後請社會福利組提供樂齡文化福利服務方案上課一覽表。
    (四) 有關本會103年施政計畫草案及預算編列情形視進度列入第3(或4)次委員會議報告案。
     
伍、 臨時動議
  一、
說明: 建議日後委員會議仍需要準備委員族語及中文姓名之桌牌(海樹兒‧犮剌拉菲委員)。
決議: 同意辦理。
     
  二、
說明: 昨(28)日參與本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自我評鑑會議時提及排舞之構想,排舞音樂類型多元,舞步簡單,是一種運動舞蹈,排舞飆的不是舞技,而是快樂。享受輕快優美的音樂、享受與他人共舞的樂趣,傳遞快樂。建議由本市發起,締造出原住民族排舞之特色。 (陳委員玉芝)。
決議: 請將委員建議及意見列入未來施政之參考。
     
散會:11時30分。